決策型補助-A肝疫苗

「捐贈A型肝炎疫苗計畫」
 

壹、計畫緣起
「社會給我很多機會,我要好好回饋社會」,這是寶佳集團創辦人林陳海先生捐助成立本基金會主要目的。
「積極發展核心工作,逐步形成自己特色」,則是歷次召開董事會議,董事們對於本基金會所提出的期許。
為達成捐助人的目的,並符合董事們的期許,本基金會乃致力於尋求能夠嘉惠廣大民眾,並可有效且長期經營的公益慈善事業,俾為本基金會奠深厚之根基,謀永續之發展。經通盤研議後,特提出本計畫。
 


貳、肝臟功能
肝臟是人體最大的器官,對我們的身體具有五大功能

一、合成功能:
肝臟會把胃腸所吸收進來的各種養分,合成人體所需要的醣類、脂肪、蛋白質及部分荷爾蒙,這些都是維持人體重要生理功能所不能或缺的。
二、轉化功能:
肝臟能將進入人體內的藥物,轉化成有活性的形態,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相反地,它也能將某些人體所產生的荷爾蒙去活性化,其功能就好像人體的化工廠。
三、解毒功能:
不論是外來的或者是由胃腸所產生的毒素,都要經過肝臟解毒,然後才能排出體外。例如,蛋白質代謝後所產生的氨氣,對人體的上呼吸道有刺激和腐蝕作用,也會減弱人體對疾病的抵抗力,其濃度過高時,還會引起心臟停搏以及呼吸停止,這些氨氣必須依靠肝臟將它們轉化為無毒性的尿素,才能經由腎臟排放到人體外。
四、排泄功能:
人體內老化的紅血球會被脾臟破壞,使其內部的血紅素轉變為膽紅素,對人體大腦及神經系統都會造成不可逆的損害。肝細胞能將膽紅素攝入、水解,排入到膽汁中,再行流入腸道,最後排出體外。
五、儲存功能:
肝臟會將過剩的葡萄糖轉變成為肝醣,也會將過剩的脂肪酸轉變為脂質,並且將其儲存起來。一旦人體缺乏能源,肝醣及脂質就會被分解,成為葡萄糖或者脂肪酸,以供細胞製造能源。
肝臟多麼重要,由此可見一斑,如果肝臟完全喪失功能,那麼除非施行肝臟移植,否則只有走上死亡一途。
 


參、肝炎防治
肝病每年造成1萬多名國人往生,台灣每天約有33人死於肝病,每44分鐘就有一人因肝炎、肝硬化或肝癌而喪命,如何有效防治,值得特別重視。
造成肝臟受損、失去應有功能的各種肝病中,病毒性肝炎是最主要的元兇,其中又以A、B
、C型三種肝炎,在台灣最常見,盛行率也最高,成為當前防疫重點。
像肝炎這種傳染性疾病,最有效的預防方法,就是實施預防接種,藉由多數人接種疫苗後,形成集體的免疫力,逐漸達成減少感染機率,甚至消滅該疾病的目的。
目前C型肝炎疫苗,由於其病毒的基因突變率高,至今迄未研發成功。
有關B型肝炎疫苗,於民國70年研發完成以後,台灣即率先自民國75年7月1日開始,對所有新生兒進行全面接種,經30年努力,台灣已成功讓6歲幼童B型肝炎的帶原率,由全面接種前10.5%,大幅度降低到0.5%,達到世界衛生組織所訂小於1%的目標,成為台灣公共衛生發展史上一大驕傲。
至於A型肝炎疫苗,雖然亦已研發成功,並在民國84年時,就在台灣舖貨上市,但是截至目前為止,限於防疫經費不足,並未列入國內兒童常規預防接種項目,以致無法全面施打,留下仍須努力空間,如能趕快注入民間資源加以改善,當可有效彌補這項防疫上的缺憾。
 


肆、A型肝炎
所謂「A型肝炎」,就是感染A型肝炎病毒,所造成的肝臟發炎。
主要症狀包括:突然出現發燒、全身倦怠不適、食慾不振、嘔吐及腹部不舒服,通常在幾天後,會有黃疸出現。
 5歲以下兒童受到A型肝炎病毒感染,約有9成左右沒有症狀或症狀極輕微。成年人感染後,則大約有7成會有症狀出現。
A型肝炎病人雖然不會導致慢性肝炎,但有1成左右病人,在急性發病後6個月內可能復發,嚴重的會死掉(大約千分之二)。造成其死亡的情形,多半為猛爆型肝炎。
猛爆型肝炎的死亡率非常高,有時候可高達80%~90%。由於病人的肝細胞大部分都壞死,而目前並沒有任何藥物可以促成肝細胞的再生,所以對於這種病人,最有效的治療方式,就是施行換肝手術。
A型肝炎主要經由糞口傳染,即病毒會存在人體的糞便裡,如手接觸到這些排泄物,以致吃到嘴巴裡面,或吃進被這些排泄物污染到的食物與飲水,就會發生感染。此外,與感染者肛交、口交,共用注射針具或輸入潛伏期患者血液,也有可能造成感染。
預防措施包括:保持良好衛生習慣,飯前便後及處理食物前,務必正確洗手;加強餐飲從業人員、醫療照護人員及嬰幼兒保育人員衛生觀念;避免與感染者有口交、肛交或共用注射針具等危險之行為。自從疫苗研發完成以後,則以接種疫苗最為有效。
 


伍、流行情形
一、全球流行概況: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每年全球A型肝炎病毒感染新增病例,約為140萬人,主要流行
地區包括亞洲、非洲與中南美洲等,尤以印度、東南亞、中國大陸等地區最嚴重。
中國上海在民國77年,曾因毛蚶貝類受污染而爆發A型肝炎疫情,造成30萬人感染,其
中有47人死亡,為國際間文獻記載最具有規模的A型肝炎群聚事件。
低度開發國家,環境衛生較差,A型肝炎主要經由攝入受污染的飲水或食物而感染,而且多發生在嬰幼兒的時期。
在已開發國家,衛生環境較佳,A型肝炎多發生在成人高危險群,例如,共用注射針具的靜脈毒癮者、與感染者肛交或口交者、前往A型肝炎流行地區旅遊的人,及一些居住在收容所的民眾。
二、我國流行情形:
依據國內疫情監視資料顯示,台灣地區近年A型肝炎的發生率,每10萬人口約0.5例,主要發生年齡以20歲至40歲居多,男性發生率,較女性為高。
自民國100年開始,境外移入病例有增加的趨勢,主要感染源頭以中國大陸、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最多。
A型肝炎的潛伏期長,不易追溯其感染原因,但是近期發現本國籍的個案,透過性行為而傳播A型肝炎,有增加之趨勢。
另依民國102年的研究發現,台灣地區20歲以下的各年齡層,A型肝炎血清抗體的盛行率,均在10%以下,這表示大部分兒童及青少年,身上都未具有A型肝炎抗體,且年紀越輕,盛行率越低,易感染的族群,亦隨之而劇增,潛藏著突發流行的危機。
而且,鄰近的中國大陸及東南亞等國家,皆已淪為A型肝炎盛行地區,這些地區也是台灣民眾觀光、旅遊、工作、經商最常去的地方,依據觀光局的統計,每年出入那裡民眾,高達8百多萬人次,受感染的機率,亦因此而大增。
尤其,目前台灣外籍配偶與新住民(大陸新娘)總數多達52萬餘人,外籍勞工更已超過60萬人,大部分都來自上述A型肝炎盛行地區,他們這些人,來往於兩地,亦大幅度提高A型肝炎在台灣地區的流行風險。
 


陸、疫苗效益
A型肝炎疫苗的安全性及其效益,已經受到全球肯定,接種1劑疫苗的人,約有95%以上可以產生保護抗體;按期完成2劑疫苗接種的人,產生的免疫力可維持20年以上,甚至終其一生。
依據美國所進行的A型肝炎疫苗成本效益評估顯示,以其4百萬人出生世代估計,幼童沒有施打疫苗,大約有199,000人一生中會感染A型肝炎病毒,並且約有74,000人發生急性肝炎,如以疫苗接種年齡而言,在1歲時接種A型肝炎疫苗,估計可以預防172,000人感染。
依俄羅斯執行的全國性A型肝炎疫苗預防接種計畫,在接種4年後,14歲以下的幼童A型肝炎的發生率(每萬人0.3例),低於未接種(每萬人5.98例)約20倍,接種後能產生保護抗體的人高達95%。
另依中國大陸對其A型肝炎疫苗接種效益所進行之評估,利用數學模式預測12~18個月,接種者與未接種者兩相比較結果,發現A肝盛行率越低的地區,因為大多數人身上沒有抗體,疫苗效益特別明顯。
台灣自從在山地鄉及高感染地區,推動幼童A型肝炎疫苗公費接種政策以後,全國年發生率已下降至每10萬人1.0例以下,疫苗接種地區之發生率下降98.2%,接種疫苗效益,實在不容小覷。
 


柒、疫苗接種
一、國際接種概況:
鑑於全球急性肝炎的發生率及其流行均有昇高趨勢,世界衛生組織乃於民國101年提出建議,要求各國政府應將A型肝炎疫苗列入幼兒常規接種項目。
目前全球共有美國、中國大陸、蒙古、韓國、巴拿馬、阿根廷、哥倫比亞、巴拉圭、烏拉圭、巴林、卡達、沙烏地阿拉伯、亞美尼亞、希臘、以色列、土耳其等16個國家,已將A型肝炎疫苗納入全國幼兒常規接種項目。
二、我國接種情形:
由於A型肝炎是經食物、飲水傳染之急性傳染病,早期的山地鄉,因衛生條件差,一旦有人感染,極易爆發流行。
為阻遏山地鄉A型肝炎的感染與流行,台灣政府乃自民國84年起,陸續針對戶籍設在30個山地鄉,以及鄰近山地鄉的9個高感染平地鄉學齡前之幼童,實施免費A型肝炎疫苗接種。
另因為小三通極有可能造成A型肝炎,從中國大陸引入到台灣而造成大流行,故亦自民國91年起,對設籍在金門、連江兩縣幼兒,免費實施此項接種。
此外,在成年人部分,A型肝炎高危險群,包括感染愛滋病毒、梅毒或淋病的個案,自民國105年開始,亦已納入A型肝炎公費疫苗接種對象。
上開政策相繼推行以後,已讓當地或該族群A型肝炎疫情獲得有效控制,實施效果,相當豐碩。
可惜因為防疫經費不足,實施範圍限於少數特定之地區或族群,如何提高覆蓋率,有待大家的努力。
有鑑於接種A型肝炎疫苗,保護力可長達20年以上,堪稱當前最具有經濟效益的疫苗。
另又因為台灣年輕一代,普遍不具A型肝炎抗體,一旦病毒在群體間造成感染,很容易爆發大規模流行。所以,由國內最權威專家學者所組成的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小組(ACIP),特別建議政府,如果經費許可,應考量將A型肝炎疫苗納入常規接種項目。
 


捌、疫苗捐贈
為提高台灣地區幼兒A型肝炎疫苗接種的覆蓋率,以形成集體的免疫力,並避免其爆發大流行,擬由本基金會於未來13年內共捐贈新台幣16億元,購買400萬劑A型肝炎疫苗,提供全國出生滿一歲之幼兒免費接種,具體作為,概述如下:

一、接種實施期間
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9年12月31日止,合計共十三年。
上開期間,如捐贈之疫苗不敷使用,則配合增加該疫苗捐贈數量;如捐贈之疫苗尚未用完,則配合延長該疫苗接種期間。

二、接種實施對象
民國10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滿12個月以上的幼童。
三、接種實施時機:

每位接種二劑疫苗。
出生滿12個月至15個月,應接種第一劑,間隔至少6個月後,再接種第二劑。

四、疫苗捐贈方式:
1、傳染病防治法第27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推動兒童及國民預防接種政策,應設疫苗基金。疫苗基金可以接受各界捐贈,但任何形式的捐贈收入,不得用於特定疫苗採購。
2、故擬比照王詹樣基金會捐贈肺炎鏈球菌疫苗,提供75歲以上老人免費接種方式辦理。即由本基金會出資採購疫苗,再行捐贈給疾病管制署。
3、本基金會必須逐年與疾病管制署簽訂契約,明確約定雙方應遵守之事項,契約之內容至少應包括:
• 本基金會應依疾病管制署提供之疫苗規格、每批疫苗應行交付之時程與劑量,辦理疫苗採購捐贈事宜。

• 本基金會必須要求疫苗供應廠商,務必配合疾病管制署之需求,將應交付疫苗送達指定衛生局、所或相關之合約醫療機構。
• 疾病管制署應負責疫苗驗收、分配及管控等事宜。
疾病管制署應負責協調、安排、監督、查核各家合約醫療機構確實依照規定執行此項幼兒常規預防接種。
• 本基金會僅就疫苗負捐贈之責任。後續如有因施打疫苗而衍生任何醫療糾紛問題,概與本基金會無涉。
• 為提升接種之完成率及成效,疾病管制署應負責規劃相關宣導作業,並召開記者會正式對外宣布。各項宣傳文件及相關之宣導活動,均應以文字或語言述明「本項接種所需疫苗係由財團法人寶佳公益慈善基金會捐贈」。
• 疾病管制署應迅將此項疫苗列為國內嬰幼兒之常規接種項目,並應於新印之「預防接種黃卡」適當地方,比照前項所述,加註相關文字。
五、疫苗接軌問題:
至於目前政府已實施的A型肝炎疫苗公費接種,為期與本計畫做到無縫接軌,將依下列原則處理:
1、幼兒部分,即針對30個山地鄉與鄰近山地鄉之9個高感染平地鄉及金門馬祖等地區幼兒,已實施的A型肝炎疫苗公費接種,因使用之疫苗與本計畫相同,於本計畫實施之後,均併入本計畫辦理。
2、成人部分,即針對成年人A型肝炎高危險群,包括感染愛滋病毒、梅毒或淋病之個案,已實施之公費接種,因使用之疫苗屬於成人劑型,與本計畫有所不同,仍照原來規定辦理,續由政府編列公務預算,辦理所需疫苗採購事宜。

 


玖、效益評估
本計畫實施之後,應辦理效益評估。
前開效益評估,兩年辦理一次,屆時將由本基金會提供經費,委託疾病管制署或該署指定之衛生機關、學術單位或評鑑合格的醫學中心負責執行。
執行效益評估所獲得之各項成果,由疾病管制署、執行評估單位,以及本基金會,三方共同對外發表。
 

拾、退場機制
本計畫執行後,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將終止其執行:
一、效益評估結果,顯示無法達成計畫所預期之目標。
二、防疫政策變更,此項疫苗不再列入常規接種項目。
三、主管機關決定,自籌經費辦理所需疫苗採購事宜。
四、因為情事變更,或不可抗力而導致本計畫之實施有重大困難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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